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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服務業智慧減碳補助計畫

受理申請期間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或經費用罄之日止

  • 單一服務應用類
    • 導入至少(含)1 項智慧減碳應用服務。
    • 須帶動使用者或消費者體驗應用服務。
    • 降低碳排放量至少(含)0.5 噸。
  • 整合服務應用類
    • 導入至少(含)2 項智慧減碳應用服務。
    • 須帶動服務價值鏈內之中小企業共同參與。
    • 須帶動使用者或消費者體驗應用服務
    • 降低碳排放量至少(含)6 噸。

適用行業(以稅務行業標準分類認定)

G.批發及零售業
H.運輸及倉儲業
I.住宿及餐飲業
J.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
M.專業、科技及技術服務業
N.支援服務業
P.教育業
Q.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
R.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S.其他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