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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標

協助中小型商業服務業推動減碳管理與永續發展,

促進企業運用智慧科技,透過提升營運效能、預

測部署決策、創新經營模式等方式達成減碳目的,

開創低碳營運與商業模式,加速產業綠色轉型

智慧減碳計畫

智慧科技

智慧科技應用 營運管理優化

節能減碳

降低碳排放量 低碳應用導入
誰可以來申請
中小企業: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中小企業指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之事業。商業服務業(稅務行業標準分類中類別):G批發及零售業、N支援服務業、H 運輸及倉儲業、P 教育業、I住宿及餐飲業、J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Q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R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M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S其他服務業。 資格符合:一、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無上述登記但有稅籍登記之本國營利事業。二、提案企業應為實際從事商業服務業,且有實體營業場域或電商平台營業之業者(中小企業指依法辦理企業登記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之事業)。 資格不符合:一、不得為陸資企業(依本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公告資料或本部投資審議司陸資來台投資名錄進行認定。)二、不得就已獲獎勵或補助之同一事項申請獎勵或補助(已依「經濟部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辦法」或其他法規,享有獎勵或補助者,不得就同一事項依本須知申請獎勵或補助。)三、提案企業依本部相關計畫簽約並接受補助者,5年內未有因可歸責於提案企業之事由主動放棄接受補助,或遭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事。四、非歇業或解散狀態。
申請補助
  • 單一服務應用類
    • 導入至少(含)1 項智慧減碳應用服務。
    • 須帶動使用者或消費者體驗應用服務。
    • 降低碳排放量至少(含)0.5 噸。
  • 整合服務應用類
    • 導入至少(含)2 項智慧減碳應用服務。
    • 須帶動服務價值鏈內之中小企業共同參與。
    • 須帶動使用者或消費者體驗應用服務
    • 降低碳排放量至少(含)6 噸。
補助對象與內容
  • 單一服務應用類
    企業於本身營運範疇內,應用智慧科技解決方案打造減碳營運模式、促進減碳永續發展。

    補助上限每案

    NT$
    300,000
    ( 補助款不得超過全案總經費之50%)
  • 整合服務應用類
    商業服務價值鏈或體系內之核心企業,以共同價值擴散方式,結合該服務價值鏈或體系內合作夥伴共同參與,透過智慧科技優化商業服務業及打造減碳亮點。

    補助上限每案

    NT$
    1,500,000
    ( 補助款不得超過全案總經費之50%)
補助企業做什麼?
中小型商業服務業分兩種提案類別: 第一種、單一服務應用類: 1. 導入至少(含)1項智慧減碳應用服務。 2. 須帶動使用者或消費者體驗應用服務。 3. 降低碳排放量至少(含)0.5噸。 第二種、整合服務應用類: 1.導入至少(含)2項智慧減碳應用服務。 2.須帶動服務價值鏈內之中小企業共同參與。 3.須帶動使用者或消費者體驗應用服務。 4. 降低碳排放量至少(含)6噸。 補助款包含以下「一級會計科目」: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設備及軟體使用費、設備維護費、技術轉移費、差旅費、一級科目間不得流用、市場驗證費、人事費僅能編列於自籌款
申請應備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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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請時間與方式
1
一律線上申請
2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 年 11 月 30 日或經費用罄之日止,本部得公告提前截止受理。